為推動做好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,嚴格控制一些地方無序調水、“跑馬圈水”現象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水利部近日出臺《關于切實做好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。
《意見》指出,人多水少、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、水供求矛盾突出是我國的基本國情水情。興建必要的引調水工程,是優化水資源配置戰略格局、實現江河湖庫水系連通、緩解資源性缺水問題、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。要全面落實“節水優先、空間均衡、系統治理、兩手發力”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,按照“確有需要、生態安全、可以持續”的原則,合理確定工程建設的布局、規模和方案,把強化節水、提效、治污、環保、控需作為引調水工程實施的重要前提,務必做到“先節水后調水,先治污后通水,先環保后用水”,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,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態安全。
《意見》強調,要按照科學規劃、合理布局,節約優先、提高效率,深入論證、加強保護,強化管理、注重效益的基本原則,做好引調水工程前期工作。
一是要強化規劃約束,嚴守紅線控制。要以已批復的流域綜合規劃、水資源綜合規劃等相關規劃為依據,合理確定水資源配置格局和供水工程布局。嚴格執行“三條紅線”,對規劃調入區,要以用水總量控制、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納污限制“紅線”為約束條件,對現狀實際用水已超過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,嚴格控制規劃建設新的引調水工程。
二是要加強科學論證,深化方案比選。要深化受水區范圍和節水潛力分析,深化調水水源和調水區生態環境影響論證,深化引調水工程規模論證,深化工程關鍵技術論證,深化移民安置和社會影響論證,深化工程建設和運行方案論證。特別是,對涉及省際之間協調的工程,要深入論證工程對上下游、左右岸的影響,加強各方面溝通協調,慎重研究決策。
三是要嚴格建設程序,提高審批效率。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要組織做好工程勘測設計,切實把工程方案做全、做實、做深、做細。要發揮各方面專家作用,針對工程建設的重大問題要深入論證,比選優化設計方案,確保前期工作質量和深度,技術審查單位要嚴把技術關口。充分發揮重大水利項目審批部際協調機制等的作用,加快項目審核審批進度,對涉及跨省界河流的引調水工程,需按照相關規定,報相關流域機構簽署規劃同意書審查意見。